禁師生戀/戀愛自由權 公權力別介入
戀愛自由權 公權力別介入 吳威志 / 雲科大科技法律所所長 教育部禁止「師生戀」,但相關規定是否侵入「自由權」的保障範疇,亦即「戀愛自由」與「教師倫理」如何兼顧?兩者的核心價值如何均衡,值得探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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